合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与国防 科工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 1945 年,1960 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 2005 年成为国家“211 工程”重 点建设高校,2009 年成为国家“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 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 校现有 20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 点。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 1500 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5000 余人。从 2017 年起,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我校 硕士研究生将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分类招生。为做好 2025 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5 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 778 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2025 年,我校18 种专 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25 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报名考试”方式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院提出的 具体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 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未涉及的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均须统一参加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相同。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时间为准。
四、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按照在职非脱产形式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修业年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3.6万
2.奖助政策:部分联合培养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奖学金资助,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报考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不脱产 学习),学习方式确定后不得改变。
2.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明确定 向就业单位。我校部分学院与企业开展了联合培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订单式招生和定向式培养,在培养过 程管理、条件保障、双导师协同指导、奖学金资助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具体请咨询 相关学院并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3.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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